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破损邮件引出一场官司

2000-06-04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吴阿娟 安志成

天津消费者杨某称,来自英国的一件包裹去年12月寄到了天津市红旗路邮政支局。12月24日,当他领取时却发现邮件包装被完全开封,而邮局否认自身存在责任,杨某拒领邮件。12月28日,杨某随同律师再次来到邮局时却被告知,该邮件已在返回“老家”的路上。但至今邮件还未回到英国。日前,杨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:邮局交付邮件;赔偿原告电话费、律师费1523.90元;同时要求邮局赔礼道歉,赔偿仅1元的精神损害补偿费,重在讨回一个说法。

红旗路邮政支局辩称:该邮件包装其实并非完全开封,并且开封的程度没有达到法定重封标准。邮局退回诉争邮件是根据原告所写“因包裹已经开封,难以判断是否包内物品有丢失,故无法接收”的证据而作出的,是符合《邮政法》规定的。

双方各执一词,这起纠纷案还在审理中。

(《今晚报》2000.5.29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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